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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有关情况的通知

来源:环资处 发布日期:2018-06-04阅读次数:

宁发改环资〔2018〕325号


吴忠市利通区发展改革局: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对我委上报的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情况总结进行了审核,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拟提炼总结的重点,要求各地进一步补充完善,将以适当方式就有关经验做法进行经验交流和推广。为做更好地总结提炼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做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提炼总结重点

吴忠市利通区水权确权和交易、河长制、用水总量控制、水污染治理等制度进行衔接整合情况。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围绕国家明确的提炼总结重点进行全面深入的梳理,系统提炼总结有关经验做法,并对提供材料、数据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于6月20日前将正式文件和电子版报送我委。

(二)突出具体的经验做法,避免一般性工作总结。包括:经验做法的总体性描述、有关工作举措、改革措施针对的主要问题、重点目标等背景情况;围绕工作推进和措施进行的制度安排、程序规定,推动落地的具体抓手和措施保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后续工作思路、未来目标设想等。

(三)尽可能提供更多的量化信息和案例分析,用事实、数据、案例说话,取得成果应明确截至时间,制度性改革及其成果之间应有较明确的因果关系,并可配以图表、附件等对材料进行补充说明,一并报送与之相关的政策、规划、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资料。

联系人:吕亚辉

电 话:0951-5023585

邮 箱:nxfgwhzc@163.com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提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情况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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