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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政府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区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来源:宁夏政府网 发布日期:2018-04-10阅读次数:

 

宁政办明电发〔2018〕19号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贺兰县、平罗县、青铜峡市、彭阳县、海原县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全区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创新思维、强化措施、全力攻坚,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按期全面完成试点任务,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召开全区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9:00,在自治区人民政府2楼西夏厅召开,会期半天。

二、参加人员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市长或副秘书长,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扶贫办、食品药监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质监局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厅长(主任、局长),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贺兰县、平罗县、青铜峡市、彭阳县、海原县人民政府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副县(市)长,政府办公室主任,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一)请贺兰县、平罗县、青铜峡市、彭阳县、海原县人民政府,围绕前一阶段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困难、今后工作的思路和措施,认真做好汇报发言准备(发言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请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扶贫办、公共资源交易局,围绕前一阶段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监督检查试点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困难、今后工作的思路和措施,认真做好汇报发言准备(发言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请各单位汇报发言材料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打印60份,届时带到会场。

(二)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务于2018年4月10日(星期二)12:00前,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人:马晓菲,电话:0951—5011460,传真:0951—5016657)。

(三)请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宁夏电视台、宁夏新闻网届时派记者采访报道。

       

2018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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